俄罗斯联邦卫生部第11n号令

一、总则

  1. 本要求适用于生产者(制造商)编制并随注册资料一并提交的医疗器械技术文件与操作(使用)说明文件。
  2. 技术与操作文件须覆盖产品生产、存储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使用(含维护与修理)及报废或销毁等全过程。
  3. 定制器械、国际医疗集群用器械不在本要求范围内。

二、生产者提交的技术文件内容要求

  1. 产品标识
    • 器械名称、型号、版本等;
  2. 预期用途及原理
  3. 适应症与禁忌证
  4. 目标使用者信息
  5. 主要功能部件说明(可附图、流程图等)
  6. 组成部件清单(如适用)
  7. 配套器械或耗材描述(如适用)
  8. 与人体接触材料列表
  9. 标签与包装信息
  10. 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(如已开展)
  11. 验证与确认数据,包括:
    • 实验室检测报告;
    • 仿真条件下的出厂试验;
    • 动物试验(如有);
  12. 动物/人体来源材料说明(如有)
  13. 测试方法与数据分析
  14. 等效器械或先前版本引用(如用以支持安全性与有效性)
  15. 设计及生产流程概述
  16. 含药或含药物成分器械的药品注册信息(注册号、证书日期等)
  17. 灭菌方法及验证(含残留检测、包装验证)
  18. 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验证说明(如适用)
  19. 维修与保养要求
  20. 报废或销毁流程

体外诊断器械另需补充:

  • 分析物及定性/定量说明;
  • 临床用途与样本类型;
  • 样本运输与保存条件;
  • 灵敏度、特异性等性能指标;
  • 可追溯性与校准方案;
  • 样本稳定性数据。

三、生产者提交的操作(使用)说明文件内容要求

  1. 器械名称
  2. 生产者或授权代表信息
    • 企业全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    • 若为个人经营者,须提供身份证明与联系方式;
  3. 预期使用者与使用环境
  4. 功能与用途说明
  5. 使用风险、禁忌及可能副作用
  6. 技术规格与性能参数
  7. 配套器械/耗材说明(如适用)
  8. 含药或动物/人体来源材料说明
  9. 安装、调试与校准流程
  10. 安装场所与人员资质要求(如适用)
  11. 维护与检查指南,包括:
    • 日常清洁、消毒;
    • 软件/密码/数据访问;
    • 耗材更换与校准周期;
    • 安全操作要点;
  12. 无菌状态与再灭菌要求(如适用)
  13. 可重复使用器械的清洗、消毒与再灭菌流程
  14. 安全组合与使用限制
  15. 电磁/辐射防护说明(如有)
  16. 故障与环境影响应对措施
  17. 含高风险材料器械的警示
  18. 使用后处置与危险废弃物管理
  19. 何种情况需寻求专业医护支持
  20. 版本信息与修订记录
  21. 报废或销毁条件

体外诊断器械另需补充:

  • 分析程序与试剂说明;
  • 标准品与质控品的来源与追溯;
  • 样本处理与稳定性数据;
  • 结果计算与判读标准;
  • 自检器械使用者预警与后续处置指导。

上述技术与操作文件,生产者应以纸质和/或电子形式(如随器械提供或在线公布)向使用者提供;1、2类器械可提供简化版本,前提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保证信息完整。